本報訊(記者丁艷紅)明知境外團伙利用犯罪資金購買彩票,3名男子仍通過代買彩票、兌獎回款等方式協助洗錢。近日,經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依法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處莫某林、黃某幸、黃某政3人各有期徒刑三年,各并處罰金1萬元。

2024年11月23日,一男子拿著60多張彩票到遵義市新蒲新區李某經營的彩票店兌獎。他先前購買了足彩并全選勝平負三種結果,確實有部分中獎,中獎金額共9920元。兌獎后,該男子主動添加了李某的微信。11月30日,該男子聯系李某稱有朋友購買彩票,并推送其朋友莫某才(另案處理)的微信。此后幾天內,莫某才以自己或朋友名義先后4次向李某購買了16萬元的彩票,李某銀行卡也先后收到冀某軍、陳某等人的轉賬。每次購得彩票后均有人上門來取,其中兩次在李某處兌獎3.9萬余元。

當地公安機關在調查上級交辦線索時,發現有人通過購買彩票進行洗錢,于2024年12月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并鎖定犯罪嫌疑人黃某政、黃某幸。經上網追逃,黃某政于同年12月17日在外省被抓獲,黃某幸于今年1月2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兩人到案后交代了犯罪事實。經查明,2024年11月,黃某幸與在境外的堂姐黃某麗(另案處理)通過微信聯系,黃某麗安排黃某幸等人到貴州省內尋找彩票店,并將彩票店老板的聯系方式推送給黃某麗的男朋友莫某才。莫某才向彩票店老板謊稱其需要購買大額彩票,獲取銀行卡號后轉入電信網絡犯罪資金用于購買彩票,并通過兌獎的方式回款以達到洗錢的目的。據其供述,上家選擇這種方式是因為上游犯罪的錢直接打到彩票店老板的賬戶,不容易被發現。

同年11月26日,黃某政受其親姐黃某麗安排前往貴陽市與黃某幸匯合,共同負責尋找彩票店,提供彩票店老板的聯系方式、收取彩票、兌獎、回款等事宜,兩人按購票金額2%獲取報酬。

黃某幸和黃某政在供述中都提到另一名參與者莫某林,莫某林正是最初到李某彩票店兌獎的那名男子。今年1月21日,紅花崗區檢察院建議公安機關追捕犯罪嫌疑人莫某林,其于3月5日被抓獲。

今年3月21日,該案被移送至紅花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3人受黃某麗和莫某才指使通過購買彩票方式洗錢,共實施了5起犯罪活動。其中,3人共同實施犯罪2起,涉及金額33萬元;黃某幸、莫某林2人共同實施2起,涉及金額22萬元;黃某政單獨實施1起,涉及金額19.813萬元。以上資金全部來源于電信網絡犯罪被害人的被騙資金。

紅花崗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莫某林、黃某幸、黃某政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上家通過網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并使用犯罪資金購買彩票,仍幫助提取彩票、兌獎、回款,以掩飾、隱瞞犯罪資金及其收益的來源性質,于今年4月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對3人提起公訴。

近日,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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