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沈陽6月19日消息(記者李子平)水泥池腌的酸菜貼上“大缸酸菜”標簽、火鍋超市“烏雞卷”“V 型蟹肉”都系冒充 、食品店“俄羅斯奶粉”實際為國產奶粉……
今年以來,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6月19日,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曝光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第一批7起典型食品違法案例,通過“以案釋法”“以案促改”,切實提高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
案例1:水泥池腌的酸菜貼上“大缸酸菜”標簽
2025年1月16日,新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新民市某酸菜加工合作社生產標簽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0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0月22日,沈陽新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投訴舉報,對新民市某酸菜加工合作社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單位利用水泥窖池腌制生產酸菜,但在其酸菜的標簽上印制了大缸腌制白菜的圖形,易使消費者誤解為該酸菜是利用大缸腌制的食品。該單位生產銷售標簽不符合要求的酸菜,貨值金額2700元,違法所得9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第3.4條的規定,構成生產標簽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的違法行為,新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罰。按照《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及《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規定進行裁量,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案例2:超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賣熟食
2025年3月25日,海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海城市某村內一家超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沒收違法所得137.26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2月5日,鞍山海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投訴線索,對海城市某村一家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超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兩次購進豬頭肉、肘子、豬肝、皮凍、肉腸、雞蛋腸等散裝熟肉制品進行銷售,貨值金額210.83元,違法所得137.2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海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按照《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及《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規定進行裁量,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案例3:火鍋超市“烏雞卷”“V 型蟹肉”都系冒充
2025年5月13日,新賓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新賓滿族自治縣某火鍋食材超市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4月25日,撫順市新賓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新賓滿族自治縣某火鍋食材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超市經營的食品虛假標注標簽內容,將預制調理肉冒充原切肉銷售,銷售的“烏雞卷”實際上是由烏雞肉、大豆分離蛋白、飲用水、食用鹽、白砂糖、香辛料、水產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等調制加工而成,“V 型蟹肉”實際上是由魚糜(由鮮海魚、白砂糖、食品添加劑制成)、冰雞蛋白、大豆分離蛋白、飲用水、淀粉、白砂糖、食用鹽、植物油、味精、海鮮膏、食用香精、辣椒紅等調制加工而成,“烏雞卷”“V 型蟹肉”的食品標簽均未標明產品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等信息,違法經營食品的貨值金額129.7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構成經營虛假標注標簽的食品的違法行為,新賓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罰。按照《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及《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規定進行裁量,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案例4:食品店“俄羅斯奶粉”實際為國產奶粉
2025年5月16日,平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平山區某食品銷售店銷售虛假標注食品標簽內容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0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2月11日,本溪市平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今日頭條”中發現消費者反映購買的俄羅斯奶粉實際為國產奶粉的線索后,對平山區某食品銷售店進行了突擊檢查。經查,該單位銷售的“俄羅斯進口奶源高鈣牛乳粉”和“俄羅斯進口奶源高鈣羊乳粉”兩款產品外包裝均有“俄羅斯進口奶源”字樣,但其產品生產商不能提供“俄羅斯進口奶源”的合法依據及憑證。該食品銷售店經營虛假標注食品標簽內容的奶粉貨值金額520元,違法所得6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銷售虛假標注食品標簽內容的食品的違法行為,平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罰。按照《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及《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規定進行裁量,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案例5:大米包裝袋虛假標注生產日期
2025年1月13日,彰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彰武縣某商貿有限公司經營虛假標注生產日期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沒收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食品、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2月26日,阜新市彰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彰武縣某商貿有限公司位于農村地區的食品庫房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發現采購大米的包裝有破損后,使用廠家補發的新包裝袋替換破損包裝袋時將生產日期虛假標注,將原生產日期“2024-11-28”標注為“2025-01-06”,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大米共18袋,未進行銷售,貨值金額2124元,無違法所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構成經營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彰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進行處罰。按照《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及《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規定進行裁量,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案例6:“無色素添加”蜜餞實則加了日落黃、胭脂紅
2025年1月20日,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凌源市某食品廠生產經營與標簽內容不符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80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2月6日,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的檢驗報告,對凌源市某食品廠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廠生產的木糖醇山楂蜜餞的食品標簽上印有“無色素添加”文字,實際添加了食品添加劑日落黃、胭脂紅,食品與標簽載明的內容不符。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680元,違法所得68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構成生產經營與標簽內容不符的食品的違法行為,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罰。按照《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及《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規定進行裁量,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案例7:馬肉冒充驢肉銷售
2025年1月24日,建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建昌縣某綜合商店經營摻假驢肉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340元、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0月15日,葫蘆島市建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線索,對建昌縣某綜合商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商店常年銷售驢肉,在銷售過程中,兩次以馬肉冒充驢肉銷售,違法經營食品的貨值金額9340元,違法所得934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構成經營摻假驢肉的違法行為,建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按照《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及《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規定進行裁量,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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